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发布人:继续教育技术中心 阅读量:1353
各合作鉴定中心、合作行业协会、合作院校:
2023年在线继续教育系统课程已完善,请各合作单位,结合本单位有关要求,组织学员进行2023年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工作,现将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的调整
自2023年起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每3年需完成对所有科目的学习,分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二、公需科目的学习要求
学习方式和时间。个人登陆www.gdja.org.cn在线学习,学习时间为2023全年任何时间均可。未完成2022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人员,可在此时间段内补学。
学习科目全部免费。
三、专业科目学习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个人登陆www.gdja.org.cn在线学习,学习时间为2023全年任何时间均可。未完成2022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人员,可在此时间段内补学。
学习科目全部免费。
四、其它事宜
对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学员,对需要下载学时证明和学习档案的学员,可以自行在平台下载,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平台上的操作说明:链接如下https://www.gdja.org.cn/web/zxDetail?newsId=158
建安继续教育技术中心
2023年3月1日
2023-03-01